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政秘(1993)第165号文件批准,由安徽省电力开发总公司(现更名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唯一发起人,将其拥有的国有资产合肥电厂3号机组、铜陵电厂1号机组、2号机组作为国有法人股入股,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3)29号文复审同意,按照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3年12月13日设立,人民 发源地:安徽 > 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