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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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锐医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08180
品牌介绍:   
  新锐医药是新锐医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08180的品牌。
  新锐医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08180

  公司概括

  集团主席 周凌

  发行股本(股) 800M

  面值币种 港元

  股票面值 0.01

  公司业务 集团主要于中国(重点于浙江省)从事医药分销业务。

  全年业绩:

  截至二零一一年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各年,集团的收益分别约为159,686,000港元及175,042,000港元,增长约为9.6%。截至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的收益分别为约89,828,000港元及83,672,000港元,减少约6.9%。截至二零一一年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各年,集团的毛利分别约为23,286,000港元及38,993,000港元,增长约67.5%。截至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的毛利分别为约20,717,000港元及18,455,000港元,减少约10.9%。截至二零一一年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各年,集团的溢利分别约为10,412,000港元及15,327,000港元,增长约为47.2%。截至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溢利分别为约11,491,000港元及1,530,000港元,减少约86.7%。

  业务回顾:

  概览

  集团是一家最初成立于浙江省并已具相当规模的医药分销商,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集团主要作为省级医药分销商,且亦为集团部份产品的全国分销商。集团的医药分销业务之覆盖自供应商取得产品的分销权,就新产品进行市场研发、提供协助及配合集团供应商进行集体投标、购买、采购、销售及营销、储存及付运产品至集团的分销商客户等各个阶段。集团透过取得全国、省级或地区分销权自中国各省的46名中小型医药制造商或公司采购及购买产品并其后向集团的分销商客户分销医药产品,而集团的大部份产品转而将由集团的分销商客户按区域独家条款分销予主要是中国全国范围内的医院及医疗机构的最终客户。集团分销的所有医药产品均为非专利医药产品。

  集团的成功倚赖于中国全国范围内物色及采购医药产品及建立高效的分销网络。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集团透过主要由46名中小型医药制造商及医药公司及一名大型医药生产商组成的47名供应商网络中国境内采购及购买医药产品并透过由遍布中国19个地区的117名分销商客户组成的分销网络出售集团的所有医药产品。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117名分销商客户中有42名位于浙江省,而余下的75名分销商客户遍布中国18个地区,包括上海市、重庆市、安徽省、四川省、河北省及广东省。集团于往绩记录期间的主要分销商客户包括浙江浙大圆正医药有限公司(“浙大圆正)”、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华东医药”)、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医药”)及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英特”)等。截至二零一一年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各年以及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来自集团的五大分销商客户的收益分别约为93.2百万港元、121.4百万港元及59.3百万港元,占集团于相应年度的总收益约58.4%、69.4%及70.9%。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集团精挑细选的产品组合有55种医药产品,其中42种已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集团认为,集团的产品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可使集团的产品更广泛地被最终客户(主要是中国的医院及医疗机构)所认识,因而为集团收益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于往绩记录期间及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集团来自已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的产品的收益分别占集团于相应期间的总收益约85.0%、93.7%及93.0%。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集团的产品组合包括37种注射剂药品(主要为具抗感染功效及治疗心血管疾病的处方药)。集团十一种主要产品中有九种产品(包括13种规格)为注射剂药品,即左卡尼汀注射液、注射用奥扎格雷钠、注射用头孢西丁钠、注射用头孢地嗪钠、注射用胸腺法新、硫酸异帕米星注射液、注射用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用头孢唑肟钠及注射用矿苄西林钠。截至二零一一年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各年以及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该特定分部分别产生收益约137.7百万港元、151.2百万港元及70.6百万港元,占相应年度总收益的约86.2%、86.4%及84.4%。

  于往绩记录期间及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集团已物色及取得一种具独家全国分销权的新产品及六种具独家省级分销权的新产品(包括8种规格)。集团亦已物色一种具独家省级分销权的产品并已就该产品订立具法律约束力的合约。

  集团预计中国医药市场仍有巨大的增长空间,且集团将通过物色及采购收益率较高的产品及根据市场需求物色新的产品扩充集团的产品组合,以补充集团现有的产品组合。

  业务展望:

  集团的目标为巩固及加强集团的地位,以成为浙江省领先的医药产品分销商之一。为进一步发展及保持集团的增长,集团计划实施以下策略:

  透过取得新独家分销权继续扩充

  集团基于对市场、需求、增长潜力和政府政策的综合评估管理及完善产品组合。

  于往绩记录期间及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集团已物色及取得一种新产品的独家全国分销权及六种新产品(包括8种规格)的独家省级分销权,所涉及产品为抗生素、适用于治疗心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风湿症、泌尿系统疾病、抗血小板及抗病毒感染的药物。此外,集团亦物色到一种拥有独家省级分销权而具市场潜力的产品,适用于治疗大脑相关疾病,而集团于与有关供应商订立独家分销协议(须待有关制药商获批准发给所需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作实)前已订立具法律约束力的合约。上述所有产品(均为处方药)可补充集团现有产品组合及集团的增长策略。从长远来看,集团将继续物色并取得医药产品的独家分销权,专注于可补充集团现有产品组合的处方药。集团亦拟专注于拥有大量临床安全性、有效性及竞争力实证并可透过集团的现有分销网络有效地推广及分销的产品。

  集团已制定若干标准挑选及评估新产品、潜在及现有供应商。

  集团无法确定集团日后将取得的新独家分销权的数目。然而,集团将继续物色并在合适的潜在产品及机会出现时取得新的处方药品的独家分销权。

  持续巩固及扩充集团的市场份额、分销网络及市场推广力度

  集团将通过物色及采购可补充集团的现有产品组合的新产品维持集团现有产品的市场份额,以透过以下措施于医药分销行业的处方药分部中赢得领先地位:

  . 将集团的产品供应扩展至二、三线城市以及集团尚未涉足的浙江省及其他华东地区的新市场;

  . 将集团的产品供应予集团于中国的分销网络所覆盖地区内的更多地区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及

  . 取得具有商业潜力的新产品的分销权。

  集团将与集团遍及中国的供应商及分销商客户紧密合作,以在集团的分销网络现时覆盖有限或未能覆盖的该等地区及城市进行产品销售及市场推广。集团亦拟为集团的销售及市场推广团队增聘销售及市场推广人员,以支持集团的分销网络的扩充。集团相信,与集团的供应商及分销商客户就如何推广及销售集团的产品建立良好、稳健及长期的关系,对集团的成功至关重要。为与医院、医疗机构及医疗从业人士维持良好关系及提高集团于医药分销行业的声誉,集团将积极筹办、参与及赞助医学研讨会、会议、产品发布会以就透过集团的分销商客户销售的产品交换意见及分享临床应用结果。集团认为集团于该等市场推广活动中起到的作用至关重要,尤其在协助分销商客户为其子分销商及╱或最终客户提供有关集团产品的准确及一贯的资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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